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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市人民检察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撰稿人: 发布时间:2018-11-09 来源:党委宣传部

118日下午,我校与市人民检察院合作签字仪式在至善楼第一会议室举行。党委副书记、校长史焕平,党委委员、副校长郭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燕晓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晓春出席仪式,双方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史焕平代表学校欢迎来宾一行并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他指出,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双方加强合作共建的良好开端,对于促进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的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双贏,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他希望在之后的合作中,学校能够与市检察系统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交流,希望能在人员挂职、课程开发、学生实习等各方面得到萍乡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学校也将以此为契机,与市人民检察院一道,进步完善沟通机制,深化合作关系,创新合作模式,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把检察实践和法学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共建共赢。

燕晓华检察长发表讲话。他说,萍乡学院作为我市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最强的学校,有着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力量,全市检察机关与萍乡学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通过双方加强合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双方共赢。他希望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合作共建为载体,把检校合作打造成司法实践与法律教学的互动平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平台、理论与实务发展的共享平台,通过加强沟通、强化互动、创新模式,不断加大合作交流的力度,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加强全市法治人才建设、为“法治萍乡”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青林与我校郭伟副校长分别代表甲乙双方签订了检校合作协议。与会人员就如何更好的加强检校合作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