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务工作者个人事迹——刘兵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量:

刘兵,男,1982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萍乡学院体育学院教师,场馆管理科科长,萍乡学院工会体育委员,萍乡市篮球协会裁委会副主任、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该同志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团结奉献,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该同志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在17年的教学生涯中,时时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热爱学生团结同事,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学生的喜爱,家长的信任,并赢得同事、领导的认可。

一、近几年来承担篮球普修、篮球选修、羽毛球普修、体育赛事管理和游泳与救护课程的教学,认真备课,教学材料齐全,教学规范,精心实施教学计划。根据体育项目及各课程的特点,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手段进行教学,坚持改革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积极参加院本科教育改革、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不断提升个人专业水平,不断以新知识指导教学工作。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并有具体计划逐步拓展个人业务水平,提高专业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四、作为班主任能关爱关心学生,严慈相济,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认真完成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在教学上:近几年来在个人业务水平方面多次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奖项,如20182021年获得萍乡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8年被萍乡学院评为双师型教师,2019年被萍乡学院评为师德先进个人,2020年被萍乡学院评为优秀教研室主任,2020年被萍乡学院评为优秀教师,2017年萍乡学院体育学院青年教师技能大赛三等奖,2018年萍乡学院中青年教师微课比赛二等奖,202112月被学校聘任为校中青年骨干教师,聘期为三年。201620172018年获江西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优秀裁判员”称号,2015201620172018年获江西省大学生篮球赛“优秀裁判员”称号,200920132016年获得江西省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江西赛区“优秀教练员”称号,2015年获中国CBO男子篮球俱乐部联赛总决赛“优秀裁判员”称号,2012年参加江西省高校体育课说课比赛的课件《羽毛球挥拍技术》二等奖、2017年《江西省本科院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男子个人三等奖,2017年《江西省本科院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获团队二等奖,2017年江西省高校教师气排球比赛第八名,2017年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气排球比赛第四名并获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2018年获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2019年获国家级篮球裁判员称号,2013年带队参加CUBA江西省大学生篮球联赛篮球项目第一名。

六、在科学研究上:共承担6项目课题,主持4项课题(省级4项、横向1项),参与2项;公开发表共13篇论文,其中独著中文核心3篇、其余为省刊,申请专利1项;论著和教材各主编一本。

七、在社会服务上:在2019年通过中国篮协全国选拔考试获得篮球国家级裁判员,填补了萍乡市34年来无篮球国家级裁判员空缺,近几年多次担任省市篮球赛事的裁判长和副裁判长工作,能很好地完成全国、省、市、区各项裁判工作任务,多次担任“江西省青少年和大学生篮球联赛”裁判工作,并多次获得优秀裁判员称号。业余时间经常给市篮协骨干裁判和学生进行裁判知识的讲座和指导,在平时也积极参加群众社会体育指导工作,到社区、学校、乡村推广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更好的为萍乡篮球事业服务,为萍乡体育事业添砖加瓦。在学校担任工会体育委员以来,为做好学校教职工体育工作,连续几年组织和编排教职工趣味运动会及各专项技能比赛,服务于全校教职工各项群众体育活动。

该同志积极响应萍乡市体育局的号召,2018-2019年在萍乡市体育局挂职锻炼,全力支持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开展,多次协助体育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赛事的安排和管理工作,为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尽微博之力,并被萍乡市体育局评为2017-2020年度萍乡市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八、该同志在2019年还担任了体育学院场馆管理科一职,负责对场馆安排的勤工助学的学生进行管理,对学生工作时间和工作职责进行合理分配,明确职责,负责对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评价。负责保管学校场馆内的各种体育设备、器材等财产,每日下班前对场馆的安全、整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排除,做到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在20196月和20205月,学校受暴雨袭击,体育馆多处场馆被淹,在学校领导的指挥下,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为学校挽回财产损失近70万。学校80周年校庆安排在体育馆举行,接到任务后,积极配合学校指示安排,顺利完美的完成场馆的布置、安保、保洁等工作,且在参加学校80周年校庆文艺晚会的排演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表现突出,被评为先进个人。